长春市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住院医疗保险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30 18:05:10   浏览:8430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长春市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住院医疗保险办法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长春市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住院医疗保险办法
 

(1993年2月9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减轻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家庭因学生、儿童病、伤住院的医疗费用负担,以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特举办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住院医疗保险。


  第二条 凡我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在册学生和一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均为被保险人。


  第三条 本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年度自当年公历九月一日起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止。期满后另办续保手续。


  第四条 被保险人每保险年度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市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10元。
  若年度保险金总给付额每超过本年度保险费总收入10%的,下一年度保险费缴费标准可调高二元;若上年度保险费有结余,留转下年度使用。


  第五条 市保险公司委托被保险人所在学校或幼儿园(街道办、村委会)于每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收取保险费,并统一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市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手续。
  市保险公司不接受临时投保。


  第六条 本保险医疗单位限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医院,其中城市和县城镇限于县级以上医院,农村和郊区限于乡镇(包括乡镇)以上医院,但患特殊疾病的,经医院出具证明,市保险公司批准,可到外地医院诊治。


  第七条 下列医疗费用为市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
  (一)被保险人每次住院(不包括观察室、家庭病床)治疗支出的诊疗费、手术费、注射费、药费和床位费。
  (二)被保险人患血液病、恶性肿瘤出院后进行专科门诊治疗的费用。
  (三)被保险人接受肾移植手术前在门诊透析的费用和手术后的在门诊抗排异药物的费用(不包括挂号费、膳费、护理费及其他陪护费用)。


  第八条 医疗单位对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收费,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九条 享受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半费医疗待遇或其他合作医疗待遇的被保险人,其医疗费用应由家长向工作单位或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先行报支,其剩余部分为市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按下列规定分级计算给付保险金:

级数    报支后医疗费用级距                  给付比例1     1,000元(含1,000元)以下           55%2     1,000元以上至4,000元(含4,000元)    60%3     4,000元以上至7,000元(含7,000元)    70%4     7,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  80%5     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含30,000元) 90%6     30,000元以上                  95%

  不享受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半费医疗待遇和其他合作医疗待遇的被保险人,其医疗费用为市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由市保险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按级计算给付保险金。


  第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
  (一)被保险人未在规定的医疗单位治疗的费用。
  (二)被保险人要求医疗单位进行与入、出院诊断无关的检查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
  (三)因第三者造成被保险人伤害而引起的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的部分。
  (四)被保险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伤残所支付的治疗费用。
  (五)装配假牙、假肢、义眼、助听器、验光配镜费用。
  (六)公费医疗管理规定所列的自费药品等费用。被保险人或其家属采取欺诈手段,弄虚作假,编取保险金的,应责令其退回非法所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医疗费用的报支,由被保险人家长填写市保险公司统一印制的申报单,连同被保险人的医疗费收据、医疗诊断书、代办单位证明,直接向市保险公司办理给付手续。


  第十二条 市卫生局会同市红十字会负责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住院医疗保险鉴定机构,负责住院医疗保险纠纷有关医疗事项的鉴定工作。


  第十三条 住院医疗保险金由市保险公司单独设帐,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存款利息转入保险金。市保险公司每年按实收保险费额的3%提取管理费用;并按实收保险费额的1-3%向保险代办单位支付预防保健费用和奖励费用。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委员会和市卫生局协助市保险公司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金融稽核检查处罚规定》中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金融稽核检查处罚规定》中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1989年7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人民银行总行和监察部以银发〔1989〕136号文下发了《金融稽核检查处罚规定》,现就有关罚没款项的财务处理问题说明如下:
对处理违反金融法规问题中的罚息收入,包括占用或欠缴的准备金、超业务范围吸收存款或发放贷款的加息罚息(不含逾期贷款罚息),按银行营业外收入处理;没收的回扣、好处费、奖金应上交财政。


板框式旋转滤网等55项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板框式旋转滤网等55项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板框式旋转滤网
等55项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电力局(
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南方公司,
各有关单位:
  国家经贸委批准《板框式旋转滤网》等53项推荐性电力行业标准和《跨越电
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等2项强制性电力行业标准,现予发布,自2000年7月1日
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实施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抄送中国电
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
  附件:55项电力行业标准编号及名称
二OOO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55项电力行业标准编号及名称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1
DL/T 458-1999
板框式旋转滤网
DL/T 458-1991

2
DL/T 491-1999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流及装置运行、检修规程
DL/T 491-1992

3
DL/T 575.1-1999
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1部分:术语及定义

4
DL/T 575.2-1999
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2部分:视野与视区划分
DL/T 575.1-1995

5
DL/T 575.3-1999
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3部分:手可及范围与操作区划分


6
DL/T 575.4-1999
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4部分:受限空间尺寸

7
DL/T 575.5-1999
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5部分:控制中心设计原则

8
DL/T 575.6-1999
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6部分:控制中心总体布局原则


9
DL/T 575.7-1999
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7部分:控制室的布局

10
DL/T 575.8-1999
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8部分:工作站的布局和尺寸


11
DL/T 575.9-1999
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9部分:显示器、控制器及相互作用


12
DL/T 575.10-1999
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10部分:环境要求原则

13
DL/T 575.11-1999
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11部分:控制室的评价原则


14
DL/T 575.12-1999
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12部分:视觉显示终端(VDT)工作站


15
DL/T 682-1999
母线金具用沉头螺钉

16
DL/T 683-1999
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合名方法
GB/* 2316-1985

17
DL/T 684-1999
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

18
DL/T 685-1999
放线滑轮基本要求、检验规定及测试方法
SD 158-1985

19
DL/T 686-1999
电力网电能损耗计算导则

20
DL/T 687-1999
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21
DL/T 688-1999
电力系统远方跳闸信号传输装置

22
DL/T 689-1999
液压压接机

23
DL/T 690-1999
交流高压断路器合成试验技术条件

24
DL/T 691-1999
高压架空送电线路无线电干扰计算方法

25
DL/T 692-1999
电力行业紧急救护工作规范

26
DL/T 693-1999
烟囱混凝土耐酸防腐蚀涂料

27
DL/T 694-1999
高温紧因螺栓超声波检验技术导则

28
DL/T 695-1999
电站钢制对焊管件

29
DL/T 696-1999
软母线固定金具
GB/* 2345.1-2345.2-1985

30
DL/T 697-1999
硬母线固定金具
GB/* 2344.1-2344.3-1985

31
DL/T 698-1999
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技术条件

32
DL/T 699-1999
带电作业用绝缘托瓶架通用技术条件

33
DL/T 700.1-1999
电力物资编码,第1部分:材料产品

34
DL/T 700.2-1999
电力物资编码,第2部分:机电产品

35
DL/T 700.3-1999
电力物资编码,第3部分:备品配件

36
DL/T 701-1999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术语

37
DL/T 702-1999
矿物绝缘油中糠醛含量测定方法(分光光度法)

38
DL/T 703-1999
绝缘油中含气量的气相色谱测定法

39
DL/T 704-1999
变压器油、汽轮机油中T501抗氧化剂含量测定法(液相色谱法)


40
DL/T 705-1999
运行中氢冷发电机用密封油质量标准

41
DL/T 706-1999
电厂用抗燃油点测定方法

42
DL/T 707-1999
HS系列环锤式碎煤机
GB/* 10037-1988

43
DL/T 708-1999
MS型埋刮板给煤机
SD 214-1987

44
DL/T 709-1999
压力钢管安全检测技术规程

45
DL/T 710-1999
水轮机运行规程

46
DL/T 711-1999
汽轮机调节控制系每编印试验导则

47
DL/T 5016-1999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
DL 5016-1993

48
DL/T 5102-1999
土工离心模型试验规程

49
DL/T 5103-1999
35kv-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程

50
DL/T 5104-1999
火力发电厂工程地质测绘技术规定
SDGJ 65-1984

51
DL/T 5105-1999
水电工程水利计算规范

52
DL 5106-1999
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方式规程

53
DL/T 5107-1999
水电水利工程沉沙池设计规范

54
DL 5108-1999
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
SDJ 21-1978、DL/T 5005-1992

55
DL/T 5109-1999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地质规程
SDJ 18-1978
注:“代替标准号”列中,“GB/*”表示调整为行业标准的原国家标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