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朝阳市域外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3 10:30:37   浏览:830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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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朝阳市域外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朝阳市域外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朝政办发〔2006〕92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域外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五日
朝阳市域外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认定办法

为切实做好域外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工作,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市域外引资工作成果,促进域外引资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域外招商引资的范围
(一)列入域外招商引资统计,并计算奖励的域外直接投资和国外政府组织、国内外各类非政府组织和友好人士捐赠款。
1、域外直接投资:指域外客商经批准在我市辖区内投资兴办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域外投资者投入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资金、设备、技术、商标等。以实际到位资金计算引资额。
2、国外政府组织、国内外各类非政府组织和友好人士捐赠款:指朝阳市辖区内各类组织、单位经过积极工作,争取到的国外政府组织、国内外非政府组织、友好人士的各类无偿捐(赠)款。
(二)列入域外招商引资统计范围,但不计算奖励的项目。
各部门通过积极工作向上级对口部门额外争取的资金、利用外地银行的贷款、房地产开放项目和来料(件)加工项目等四个方面的资金额只列入招商引资统计范围,在计算工作奖励时予以剔除。
二、域外引资项目和引资额的认定
(一)域外直接投资的认定
1.查验项目档案:依据域外客商填写的域外投资项目审批表、域外投资企业申请书、域外投资企业合同(或章程)、投资者和合作方的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设备评估报告或银行进帐单等相关资料,认定域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和资金到位的可靠性。
2.查验项目现场:依据项目土地使用证、土建工程预(决)算报告书、购置设备清单及发票等资料认定项目的真实性和资金实际到位额。
(二)国外政府组织、国内外各类非政府组织和友好人士捐赠款的认定
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捐(赠)方和受赠方的捐(赠)款正式协议文本、捐(赠)资金到位证明、捐(赠)款使用方案或使用此款购货的发票。以当年新签协议为准,按文件或协议中捐(赠)款总额计算引资额。
(三)对口额外争取资金、利用外地银行贷款、来料(件)加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认定
各级部门对口额外争取资金的认定,由申报单位提供申请资金的文件、上级拨款文件和资金到位证明。
企业利用外地银行贷款的认定,提供借贷双方贷款协议文本和资金到位证明。
来料(件)加工项目的认定,需提供双方签订的加工协议及来料(件)入、出库单据。
房地产开发项目按域外直接投资的认定办法认定。
三、年度考核验收
(一)对县(市)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验收。
由市外经贸局会同市政府考评办组成考核验收组,按照下列方法进行考核验收:
1.采取不封顶计分办法,按县域经济考评方案中的计分方法进行。
2.设立大项目加分方法。为鼓励和调动各地引进大项目的积极性,对大项目给予加分:引进1个1000万元—4000万元项目,每1000万元加0.5分;引进5000万元以上项目加4分,5000万元以上每1000万元再加1分;引进亿元以上项目每个加10分,亿元以上每1000万元再加1.5分;引进5亿元以上项目每个加80分,5亿元以上每1000万元再加2分。
3.增加年度考核验收次数,对大项目实行逐个现场查验。自2006年起,对引进域外资金工作的年度考核验收分三次进行,即在每年的7月份、10月份和1月份各组织一次检查验收,分别对前二季度、三季度和四季度引进的项目进行考核验收。特别是对引进1000万元以上大项目的档案和现场要进行逐个查验。
4.按照年度分别下达域外招商引资额和引进域外直接投资兴办各类企业投资额两项考核指标,并且分别计算得分权重。
(二)市直部门(单位)域外招商引资的考核验收。
市直部门(单位)域外招商引资项目由本部门(单位)申报,市外经贸局负责建立项目档案,并对每个项目进行一次性现场查验,认定该部门(单位)域外引资项目的真实性和实际到位资金额。
市外经贸局对域外引资项目和到位资金考核验收后,呈报市政府考评办;市政府考评办组织进行抽查复验,并给予最后认定。
(三)本办法由市外经贸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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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资产处置邀请招标法律文书

(河南省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 张要伟 zhangyaowei197@sohu.com)

  

  邀请招标通知书

  x农信抵处招通字[200x]第 号

  依据xx县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我社依法取得xxx市xx石化燃料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为加快信用社资金周转,现公开招标对该公司资产对外出租,根据你(单位)的意向,特邀请你单位于2003年7月15日上午8:30在联社二楼会议室参与竞标。


  二○○x年七月x日

   邀请招标评标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xx(联社副主任)
  委员:栗xx(联社资产经营管理部主任)
  马xx(联社稽核科科长)
   郑xx(联社财会科科长)
葛xx(联社资产管理部副主任)
李xx(联社资产管理部副主任)
  张xx(联社资产管理部副主任)

  邀请招标会议议程
  (200x年7月x日)

  时间:200x年7月15日上午8:30分
  地点:xx县农村信用联社二楼会议室
  主持人:联社资产经营管理部主任栗xx
  参加人员:评标委员会委员、竞标人及工作人员

  一、宣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二、宣布邀请招标工作规则;
  三、竞标人递交投标书、抽签确定宣读投标书顺序;
  四、竞标人宣读投标书;
  五、评标委员会对竞标人的投标书进行评议及表决;
  六、宣布中标结果;
  七、退还未中标竞标人的竞标保证金;
  八、宣布邀请投标会议结束。

  邀请招标工作规则
  (200x年7月x日)

  为做好原xxx市xx石化燃料有限公司资产出租邀请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整个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本工作规则对本单位、评标委员会及竞标人均有约束力。
  二、本次招标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对所有竞标人公平对待,采取统一标准对竞标书进行评定。
  三、为确保招标工作的严肃性,每个竞标人必须在200x年7月12日18:00时前向联社缴纳竞标保证金5000元;未缴纳竞标保证金的,其竞标将不被接受。
  四、为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投标书一式两份由竞标人密封,在竞标当日递交,一份交评标委员会,一份由竞标人在竞标会议上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宣读。

关于城乡个体商业经营废旧物资的暂行规定

商业部 等


关于城乡个体商业经营废旧物资的暂行规定

1985年3月15日,商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废旧物资的资源越来越多。发展城乡个体商业经营废旧物资,对于扩大回收,搞活流通,促进生产有着积极的作用。为此,特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发展个体商业要根据当地废旧物资资源,现有收购网点和收购人员情况,统筹安排,有计划地发展。
二、凡从事经营废旧物资的城乡居民,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城镇经居民委员会、农村经村民委员会(或生产大队)签署意见,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发给营业执照,方可经营。常年经营的,发给常年营业执照;临时或季节性经营的,发给临时营业执照。未经批准发照的,不准经营。
三、个体商业主要收购城乡居民和乡镇、街道企业出售的废旧物资。对废金属,只能收购个人出售自有的生活器皿、废旧工具、农具和自行车、人拉车等废旧零部件。对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其他生产性废金属不准收购。
四、经营废旧物资的个体商业,应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从事业务活动,可以代供销社废旧物资部门收购,也可以自购自销。可以走街串巷,游乡串村流动收购,也可以设置固定门点收购。无论采取哪种方式经营,都要悬示营业执照;跨县、跨市、跨省进行废旧物资回收活动时,需持营业执照,向所到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户口管理的规定,向暂住地公安机关申报暂住户口。
五、个体商业的收购价格,可参照当地供销社废旧物资经营单位的收购牌价自行确定,也可以用小商品换购。
六、个体商业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有关规定,接受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在收购中发现可疑物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对有违反规定,投机诈骗,收赃等违法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没收有问题财物、吊销营业执照或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个体商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八、各地供销社废旧物资部门和基层供销社,要密切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体商业予以积极扶持、指导和监督。